<資料來源自:thenewslens 關鍵評論網> 香港人給台灣人的10個快問快答:中國都給香港「普選」了,為什麼學生還要罷課? KaChun 2014/09/28 發表於 • 國際 • 政治 編按:感謝Hong Kong Democracy Now,替此文提供了英文版。 1. 在了解學生在爭取什麼之前,我們一定要知道現在的香港特首梁振英是怎樣「產生」的: 他是由「選舉委員會」投票選出來的,而選舉委員會內只有1200人(他們叫自己作委員)。然而,中國表示,雖然只有1200人,但其實這1200人在香港是「具有代表性」的,因為這1200人是來自香港不同的行業(在台灣叫產業?),來自「四大界別」。先不管他們「具不具有代表性?」,反正就是這1200人替香港7百萬人選特首。 Photo Credit: 香港政府 2. 那誰規定歷任的香港特首一直由「選舉委員會」(之前還有其他名字)選出來的? 要是你不想看太多歷史,你可以簡單理解其為「歷史的遺物」,就是當香港快要回歸中國、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的時候,英國與中國簽訂了《中英聯合聲明》,稍微簡單提到香港回歸後,特首的選舉要根據《基本法》(就是香港的法律)所說的選出來。 3. 不是「選舉委員會」1200人選嗎?那香港人是走什麼運,可以突然爭取一個「普選」? (小編在解釋這個之前,還翻查了一點資料,發現香港爭取普選的路真的好漫長)簡單來說,香港《基本法》(就是香港的法律)早就寫好了我們可以普選,只是一直「沒準備好」,才沒有真的讓我們選。但大家要小心了,因為條文內容是正反雙方一直在爭議的,《基本法》這樣寫: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簡單來說: 特首在香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國任命。 特首如何產生?要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